公平標準和個性化發展原本是個矛盾
很多人都在詬病,高考招生按著一個模式選拔人才,抹殺了很多個性化的“偏才”、“怪才”,而當真有人去刻意挑選所謂“偏才”、“怪才”的時候,又有人大呼不公。
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張男星認為,全國統一高考遇到的最大難題是所有人都希望既從中追求資源的絕對公平獲取,又從中追求人的最大差異發展。在目前我國仍然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情況下,教育資源,尤其是優質教育資源遠遠不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需要,而有限的教育資源又要讓所有人都能夠有機會享受到。于是,高考承擔起了履行社會公平的責任。而這樣的公平從一定意義上說就是要尋求統一標準,追求所有人的“一致”,并不關注,甚至不能關注“差異”、“特殊”,否則就會打破統一,傷及公平。但高考的主體又是正在發展中的人,而人是必定有差異、有各自特色的,人的發展所求的恰恰是打破“統一”和“標準”,促進人的個性擴展,彰顯每個人的特性。高考將這兩者的使命一肩挑了,自然會挑得很艱難。
加分或許是現階段的最佳選擇
為了彌補高考考試制度的不足,現在的高考招生推出了多種加分政策,以便更全面地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然而現實中也有一些人鉆了加分制度的空子,給高招錄取帶來了不公平的隱患。
北京師范大學教育政策與法規研究所所長勞凱聲教授認為,現在的加分政策是在原有的考試基礎上進行適當修補的一種政策,從道理上來說,實行這種制度不需要太大的成本。如果全部取消重來,建立另外一套高等學校的招生制度,所需要的改革成本其實更大。比如教育部希望最終使高考招生自主權回歸到高校本身,但我們現在有近兩千所普通高校,還不包括民辦的,都自主招生,成本得有多大?
我們現在最需要做的是對現行高考加分制度加以完善。地方招生部門受各方面影響,往往可能設計一些從各部門利益出發的加分政策。而中央能更好地統攬全局,因此高考加分最好由全國制定統一的政策。另外像加分標準過寬,加分項目過多、過濫,缺乏嚴格的程序性審查,透明度不夠等,都是需要加以改進的地方。為了保證高考加分的客觀、中立和公平,應該在操作過程中盡量避免自由裁量,越少自由裁量,越能保證公平客觀。
多元評價≠多元錄取
教育規劃綱要提出五種錄取形式:擇優、自主、推薦、定向、破格,許多輿論認為,如果這種多元錄取機制得以實施,高考制度改革將有巨大突破。而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教授認為,高考制度的改革更應該強調評價指標的多元而不是錄取形式的多元。
從錄取形式定義高考的多元錄取機制,某種程度說,只是對現有錄取形式進行概括,而非進行高考制度的實質突破。擇優錄取并沒走出分數至上的范疇;自主錄取,全國已有80所學校獲得5%自主招生資格,可經過八年試點,自主招生的公信力并未確立;推薦錄取,這在去年的北大自主招生中已經嘗試,其在全國39所中學中探索的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引來廣泛爭議;而定向錄取和破格錄取更已是老事物了。
真正意義的多元錄取,當是建立多元評價體系。以美國高校的自主招生為例,其評價指標就包括SAT成績、所在高中、高中學業成績、發表論文、特長、推薦、家庭因素、種族因素、多元化等16項。而且每一項指標都有具體的評分標準。通過這16項指標,可以考察一個學生的各方面素質,由此促使學生在中小學階段發展個性、培養興趣。
多元評價指標體系,完全可以將多元錄取方式涵蓋,所謂擇優錄取,就是統一測試成績,加上中學綜合表現;所謂自主錄取,就是高校根據自己的育人要求,進行個性考察;所謂推薦錄取,實質是將中學的推薦,也作為評價學生的因素之一。
可統考但招生要以各高校為主
加大考生和高校自主選擇的空間,將考試與招生分離,將選擇權還給學生和學校。中央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在這方面的意見更加“激進”。他說,要讓考生與招錄學校猶如談戀愛那樣,相互選擇,相互了解,各取所愛,廢除統一招生這一阻礙學校和學生之間相互深入了解的超強媒婆,讓學校和學生都有更多的途徑和方式了解和選擇對方。
而要在這個過程中最大限度地保證公平,就要增強招生工作的專業性和公開性。招生工作應由各校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的專門招生委員會進行,招生過程的關鍵環節都必須公開。
中央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張男星更表示,俄羅斯的國家統一高考只有俄語和數學是必考科目,其余的考試都是學生根據自己的愛好、特長、發展規劃去參加各個高校自己組織的入學考試。借此,我國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關鍵是如何最大化地給予高校各自的招生權力,通過高校的特色發展與自主招生、自主辦學化解全國統一高考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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