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寫工作經驗前,首先要學會讀懂招聘廣告,掌握其傳遞出的信息,招聘廣告中最重要的無疑是職位描述和職位要求,因此工作經驗這一項就該“投其所好”,以你自身相關的工作經驗告知HR,你就是他們想要找的那個人。若是再有心一些,可以順著E-mail去查一下公司網址,了解公司的企業文化,在自我評價方面突出自己很適合該公司的企業文化。缺乏工作經驗的應屆畢業生也不妨可以采取一下這個措施,也許比羅列一大堆在校打工經歷有效得多。想象一下,用人單位要招聘一名網頁設計師,而你卻告訴他們你獲得過學校卡拉OK比賽一等獎,業余時間做過初中生的家教,曾經組隊闖入全國CS總決賽,這些經歷的確豐富了你的人生,但根本不會引起HR的興趣。
描寫工作經驗時,用詞必須簡練,不要只針對工作本身,業績和成果更為重要。比如說銷售經理這個職位,基本上得寫明:公司、職位、匯報對象、下屬人數、職責和銷售業績。但形容詞過多,諸如“突出的貢獻”、“業績有了顯著提高”、“富于成效的方案”之類的描述并非客觀事實,無法讓HR有直觀感受。可以用頭銜、嘉獎或者數字來突出所取得的成就。頭銜意味著你在公司的地位,更意味著你的職責;嘉獎意味著他人給予的客觀肯定;數字則是最量化最直觀最有力的證據。此外,還可以以突出描述來吸引HR的注意,比如就職于“全國最大的招聘網站”,“全球最大的百貨商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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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上工作經驗不是越多越好
2012-06-11 15:43:38 作者: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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